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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肃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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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时间:2024-03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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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〔2024〕58号)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,维护健康的招生秩序,确保招生考试的严肃、权威和公正,现就进一步严肃单独招生工作纪律做如下要求:

一、及时公布信息。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,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,及时学校官网或新媒体向社会及考生公布单独招生相关信息、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严禁封闭信息,暗箱操作。

二、严守保密纪律。严格执行《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》,规范命题,确保命题、试卷转运、考试、评分、录取等各环节安全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考题。

三、严格招生行为。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与中介机构、其他个人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考前辅导班。严禁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费用,不得有承诺录取等任何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行为。校企合作企业严禁以我校名义招收预科生或举办辅导班,一经发现,解除合作协议。

四、严肃考场纪律。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,周密组织,划定考区考场,设置警戒标识,规范编排考场。严格核验考生身份,严禁冒名替考。严禁考务、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作弊,坚决杜绝有损考试公平的事件发生;监考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、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;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,不得擅离职守。

五、规范评卷程序。阅卷统分实行封闭管理,阅卷统分期间,所有人员应恪守相关工作纪律、工作程序,公正、认真、独立地开展工作,校对工作必须由两人同时进行,确保考试结果公正、公平,切实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
六、严肃录取纪律。严格执行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进行录取,严禁以任何借口,私改分数或对考生进行违规录取。学校未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前,任何人不得透露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。

七、严肃廉洁纪律。严禁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非法招生活动。严禁索取或接受考生、家长或中介机构的现金、礼品、宴请等。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。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,任何形式,插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,干扰招考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
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,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、相关规定、工作流程、工作纪律等相关的投诉和举报。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经查实,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
举报电话:0371-226970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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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111横财看特马纪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3月7日